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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祥青 | 因私对案件打招呼的院庭长应当辞职

来源:法影斑斓  作者:商西  时间:2016-07-31

“关系案、人情案、金钱案对司法公正的杀伤力太大了”,黄祥青对南方都市报记者感叹。他所在的法院院长、庭长向全院承诺,不因私对案件“打招呼”,否则自愿辞去院庭长职务。


黄祥青担任上海闵行法院院长的两年,正好是上海司法改革行进中的两年。作为上海首批试点法院之一,闵行法院颇具样本意义:年收案量在全国排名前列,地处城郊结合部,疑难复杂案件也多。


两年来,黄祥青带领全院五六百号人,在改革中投石问路。


谈司法改革

 “法官是改革的主体,要保证发表意见的空间”


南都:两年前,您正好在司法改革启动的时候接手闵行法院,压力大吗?


黄祥青:回想起来,确实感觉到有压力。这次司法改革是体制性的重大改革,虽然允许有试错,但不能出现明显的失误和偏差,好比行船的方向,不能偏离,如果方向出错,就势必会出现波折。能够在这样一个时候,有这样一个岗位,成为一个具体参与和推动者,我内心也有几分兴奋和激动。


南都:这次改革有很多争议问题,应该怎样去对待?

   

黄祥青:有争议的问题,需要足够的时间充分讨论,才可能产生共识,比如司法责任制,很具体很敏感,分歧也比较大,对这类重大问题,应该形成共识后制定制度,才便于实际执行。如果不能保证大胆发表意见的空间,改革怎么能凝聚共识?改革不能关起门来,而是要赢得大家的支持。法官不是被改革的对象,而应是改革的主体,要参与到改革中来。


南都:闵行法院两年来有没有法官辞职?

 黄祥青:两年来,我院没有法官辞职。这或许是一种偶然的现象。从内心讲,我们一直在努力营造用事业留人的工作氛围,即尽力创造条件、搭建平台让大家真正把事情做好,使个人的才智在创业中得到发挥,使个人的能力在工作中得到提升,我们认为这是支撑凝聚力的重要因素。同时我们也尽力营造比较宽松的人际关系,单位内不搞团团伙伙,而是相互合作和帮助。如果一往单位的方向走,就想到又要见到不愿意见的人,又要面对复杂的人际关系,心里负担就会比较重。我们期待每个人每天上班心情是愉快的。


 谈员额制改革

  “占了员额不办事,法官会身心疲惫,还会拖累工作”


 南都:员额制被视为阻力最大的改革之一,闵行法院作为上海的先行试点法院,可以说在全国也是最先“吃螃蟹”的,目前这项改革进展怎么样?

 黄祥青:我们院的人员分类改革推进比较顺利,我觉得最关键的是明确分类的标准。我们把以能否胜任一线办案岗位的工作职责作为能否入额的标准,第一批实际入额法官149人,其中130人是审判员,19人是助理审判员,资深审判员85%入额,助理审判员77%入额。事实上,资深审判员凭资历有条件入额,但有16人主动放弃,这对推进人员分类改革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,如果他们不放弃,助理审判员入员的机会就会相应减少,加强审判力量和队伍稳定都会受到影响。


南都:是他们主动放弃,还是院里做了工作?

黄祥青:两方面都有,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。在进行人员分类时,我们把一线审判业务庭细分为33个职责岗位,明确标示每个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。如果没有一个岗位与自己的能力水平匹配,却硬要入额,就会出现占了员额不能真正办事的情况,不仅法官自己会身心疲惫,还会拖累工作。整个法院是一盘棋,少了一个零件,就可能影响运转。他们留在办公室等综合岗位承担工作,反而可能贡献更大。我们的确把这个道理和他们说了,但他们的自身觉悟起了主导作用。


南都:入额法官都在一线办案吗?改革要求院长、庭长回归审判一线,您作为院长,又要判案,又要管理,怎么兼顾?

黄祥青:第一批入额法官都到一线办案,没有留在二线,像立案庭、研究室、审管办、审监庭的入额法官,都在专业对口的民庭等一线岗位承担了办案任务,实现整个院入额法官办案量的相对均衡。

去年我们院5个正副院长主审重大疑难复杂案件80件,今年上半年21名庭长主审了607件重大疑难敏感案件。院庭长办案,本身就是一个示范,对一线有激励和带动功效。我觉得有些行政管理活动可以适度瘦身,务虚的、锦上添花的可以少一点,务本的、务实的要给足精力投入。确实必不可少的管理行为和审判冲突了怎么解决?我们形成AB角搭配,如果又要开庭,又要参加会议,就让同事去参会。


 南都:人员分类改革后,法官队伍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?

 黄祥青:司改背景下,我们对队伍建设有了更多着力,只有司法人员整体素质提升,才能真正支撑司法公正。如果法官在具体争议问题中水平还不及律师,怎么让当事人和律师认同裁判的公正性?

现在法官身份的自我认知需要加强,不穿法袍或制服,别人看不出你是一个法官,但你内心对自己要有清晰的认知:我是法官,在社会上就应当起到行为示范和精神引领的作用。包括日常生活中的行为举止,都应该有些要求。如果在生活中横穿马路、乱扔垃圾、开车插队,未经核实的谣言跟着议论等,就与身份不相符合。


 谈法官考核

  “如果对案件审判水平没提升,就是花架子”


 南都:上海员额制改革特别提出,考核不合格的法官将面临退出员额。对入额法官怎么考核,大家很关注。

 黄祥青:如何考核法官的审判工作业绩,目前正在研讨,也是我们院今年下半年的重点工作。我们的基本思路和方案是,对效率部分实行底线管理,必须让法官腾出足够精力关注案件的质量,同时注重激励优异。

“迟到的公正非公正”,现在案件数量这么多,考核如果没有一定办案量的要求,就会导致大量案件积压在法院,对司法公正性显然会形成冲击,所以我们定位在实施底线管理,以每个具体的职责岗位过去3年的平均工作量作为底线要求,使审判效率持续保持在相对合理的水平。在此之上,法官的主要精力就是要关注案件质量,并以质量的高低激励优异。


 南都:为什么把对质量的考核看得这么重?

 黄祥青:这基于对过去的反思。近10年来法官的审判业绩考核中,虽然设定的指标有质量指标,也有效果指标,但客观上更偏向考核效率,对质量的考核精准度和导向性相对较弱。但老百姓、当事人评价司法公不公正,不是看办了多少案子,而是每个案子是不是都得到了公正裁判。从法院内部看,质量是法官获得成就感和职业尊荣感的基本来源,只有生产精品,才能通过裁判建立社会规则,实现社会价值和精神的引领,法官内心才有成就感。

司法改革应该瞄准案件裁判水平和法官裁判能力的提高,如果那么多措施,对案件审判水平没多少提升作用,那就是花架子。所以考核一定要有改进,设置底线,腾出精力,主攻质量。


南都:办案质量比较难量化,怎么考核?是否会修改以往的考核指标?

黄祥青:这是我们目前正在做的事情,即一个一个梳理指标,看合不合理,要不要保留。并不是把以前的数据指标全部推翻,实际上以前对效率的考核相当管用,但一些指标,科学性上有瑕疵,比如上诉率、改判发回率,是不是案件质量一定不好?不能得出唯一的结论,这些指标作为参考是可以的。真正能作为评判依据的指标,应当具有能经得起反复验证的特性。

 以往考核主要看数据,很客观、具体、直接,但评价的公允性、完整性不足,这次我们打算适度增加一些主观评价指标,比如庭审水平、裁判文书水平、法官之间讨论解决疑难问题的水平等。例如,我们要求每个法官每年提交2篇能代表本年度自己最高审判水平的文书,请中立的专家评价,由此反映全院法官文书制作水平的差异性。我们的目的不是要把每一个人的水平高低都要一一比出来,而是要把最优秀的文书评出来,成为标杆和引领。


 谈“关系案人情案”

  “外界有反馈说,向闵行法院打招呼好像打不进去了”


 南都:改革提出要去行政化,防止行政干预法官独立办案,闵行法院有哪些做法?

黄祥青:我们建立了集体把关制度,不允许院领导单独对某个案件发表意见,有利害关系的要有效回避。以前院长、庭长过问案件,往往个别、单独跟承办人说,这种方式有可能谋私,我们选拔能力、品行比较好的一部分资深法官成为专家法官,建立专家法官集体研判疑难复杂案件制度,3人以上开会,院长、庭长才能提出意见,把道理摆到桌面上,采不采纳,合议庭和独任法官自己决定,这是一种对私自干预的制约。同时全程留痕,从第一句话到最后一句话,都要完整记录在案,每个人都要审阅、签名。


南都:现在对某个具体案件“打招呼”的情况还多吗?

黄祥青:关系案、人情案、金钱案对司法公正的杀伤力太大了。中央出台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、插手具体案件的追责规定后,得到较好落实。

但在当前的情况下,“关系案” 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,我们想了各种办法,比如要求严格落实中央的有关制度规定,打招呼要上报。我们还采用了另一个办法:今年上班第一天,所有院长、庭长向全院干警当面口头承诺,不因私对其他案件打招呼,如果打了招呼,自愿辞去院长、庭长职务。如果院长庭长打招呼,怎么要求其他同志秉公办案?如果公开承诺私底下又违背,那还有人格信誉可言吗?显然与其身份职责不相匹配。


南都:这么做有效果吗?

黄祥青:半年来效果还是比较好的,我在不同渠道听到外界一些反映,说向闵行法院打招呼好像打不进去了,说了也白说,这是我们很期待的一种结果。万一硬要院庭长这么做,实际上是让他们冒着失去职务的危险,是坑害别人的工作,这种信息慢慢传播出去,同时也在内部形成氛围,院庭长监督其他人相对更有底气。


 谈法官专业化

“法院也要建立专业的审判团队和领军人物”


南都:上海的司法改革,人员分类、薪酬改革都落地了,是不是可以松一口气了?

黄祥青:我觉得,司改才刚刚开头,提高司法裁判水平,提升法官的能力,得到社会对司法公正性更多的认同和感知,这是我们真正要努力的方向。这两年推的法官职业化、专业化,是不是达到了期待的目标和方向?案件质量是不是明显提升,得到社会普遍认同?我觉得只是起步而已。


南都:改革中有没有一些环节推进起来特别难?

黄祥青:应该着力培养优秀的法官队伍,我认为这一块投入还不充分。我们想形成新的工作机制,院长、庭长无论职级怎样变迁,主要精力应当放在审理案件上。以前机制上有点问题,法官一旦级别提升,特别到了院长层面,更多精力强调管理,对具体案件的裁判就关注渐少。这和医生比较起来就有明显的差异,吴孟超教授90多岁还亲自做手术,他是用毕生精力提高医术水平,司法要不要有这种着力?毫无疑问也应该有。


 南都:在您看来,应该如何培养优秀的法官队伍?

 黄祥青:真正形成司法权威和公信力,人是最关键的因素,下一步一定要用力,目前在专业资源配置上还有很大空间,改革中要引起重视,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应当投入的地方。医生医德医术不高,任何人碰到可能就倒霉了。对于法官来讲,道理是一样的,名牌高校、品牌医院实现社会声誉的路径,法院可以适度借鉴,建立领军人物和专业团队,必须拿办法出来,不能停留于口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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